络筒单纱强力和伸长率的测定
测试仪器为等速伸长(CRE)试验仪,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试验仪的隔距长度为500mm x2mm或250士1mm.或最好具备两种隔距长度
(2)动夹持器移动的恒定速度应为500mm/min或250mm/min。根据协议,自动试验仪允许采用更高的拉仲速度。
(3)强力示值最大误差不应超过2%。
(4)试验仪可以是手动型或自动型
(5)夹持试样的夹持器应防止试样拉伸时在钳口滑移或切断/拉断。标准型的钳口应是平面无衬垫的,但如果不能防止试样的滑移,根据协议可以使用其他形式的夹持器,例如,有衬垫的钳口、栓往式夹持器或其他制动式的装置。夹持器的形式对试样的伸长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各有关方面应该采用相同形式的夹持器。
(6)试验仪应具有强力一叫长自动绘图记录装置或直接记录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系统;试验仪应能够设置预张力,可以使用张力硅码,也可使用测量力值的装置。
2、检测过程
2.1试验周期
工厂具体试验周期不详。
2.2预调湿和调湿
(1)预调湿、调湿和试验用大气应按CB/T 6529-2008的规定。仲裁试验采用二级标准大气。
(2)卷装纱样品或试验绞纱预调湿最少4h。注:如果试样调湿直接从吸湿进行,可以省去预调湿。
(3)预调湿后样品应放置在调湿用人气条件下吸湿平衡。通常纹遨;试样调湿不少于5h,但是卷绕紧密的卷装至少需要48h。
(4)湿态试验不需要预调湿和调湿
3、检测步骤
(1)允许采用两种隔距长度,通常采用500mm;仪器拉伸动程不适应500mm的试样,也可按照协议采用250mm长度。
(2)隔距长度500mm采用500mm/min的拉伸速度,隔距长度250mm采用250mm/min的拉伸速度。
(3)按常规方法从卷装上退绕纱线。
(4)在夹持试样前,检查钳口准确对正和平行,以保证施加的力产生角度偏移。
(5)在试样嵌人夹持器时施加预张力,调湿试样为(0.5±0.10) cN/tex,湿态试样为(0.25±0.05)cN/tex。变形纱施加既能消除纱线卷曲又不使之伸长的预张力。
(6)最后,夹紧试样并进行试验。
(7)在试验过程中,检查钳口之间的试样滑移不能超过2mm,如果多次出现滑移现象须更换夹持器或者钳口衬垫。舍弃出现滑移时的试验数据,并且舍弃纱线断裂点在距钳口或闭合器5mm以内的试验数据。
(8)记录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率值自动记录。花式线记录最先断裂单元的数值。
2016-08-18 16:23